各派驻机构及监督单位
来源:五华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0-08-28 17:30:46   浏览:1977  
【字体:  打印

  

一、县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授权管理:县直机关工委、县税务局、县气象局、七目嶂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邮政分公司5家单位。

驻在部门:县直机关工委。

二、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县委办(含县委机要局、县保密局、县档案局)、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组织部(含县委老干部局)、县委统战部(含县台港澳事务局、县民族宗教局、县侨务局)、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县委党校、县委编办、县委党史室、县志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侨联等18家单位。

驻在部门:县委办公室。

三、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县政府办(含县外事局、县金融局)、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县烤烟办、县民政局、县残联、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蓄能办等9家单位。

驻在部门:县政府办公室。

四、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县委宣传部(含县文明办、县新闻出版局、县互联网办)、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县文联、县广播电视台、新华书店、狮雄山秦汉遗址管理处等6家单位。

驻在部门:县委宣传部。

五、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含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县公有房屋和保障性住房服务中心、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含环卫所)、县自然资源局(含县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梅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华分局、县琴江新城办等6家单位。

驻在部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县纪委监委驻县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事务中心、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战备办等5家单位。

驻在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七、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县教育局(含各高完中、中职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开放大学2家单位。

驻在部门:县教育局。

八、县纪委监委驻县科工商务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县科工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含县知识产权局)、县供销社、新金叶发展公司等5家单位。

驻在部门:县科工商务局。

九、县纪委监委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县卫生健康局、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县人口监察大队、华城镇中心卫生院、安流镇中心卫生院、龙村镇中心卫生院、县医保局等11家单位。

驻在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十、县纪委监委驻县发展和改革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县发展和改革局(含县粮食和储备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县就业局、县技工学校)、县社保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等5家单位。

驻在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十一、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负责监督:县农业农村局(含县扶贫局、农科所、示范农场、县鱼苗场、县食品公司)、县林业局(含县公安局森林分局、鸿图嶂林场)、县水务局(含自来水总公司、益塘水库管理处)等3家单位。

驻在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十二、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授权管理:县公安局(含各派出所)

驻在部门:县公安局。

十三、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授权管理:县财政局(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含市住房公积金五华分理处、县公共事业工程有限公司、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县财务发展总公司)和县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县市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县开晟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直接管理的其他县属国有企业。

驻在部门:县财政局。

党组织关系不在五华的中央和省市属驻华单位未纳入授权管理单位范围。授权管理、归口监督单位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包含在派驻监督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