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1日至2023年1月10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并于3月1日向我局反馈了巡察工作情况。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司法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从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自觉做好巡察整改工作。2023年3月1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情况反馈会后,司法局党组迅速行动,原原本本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2023年3月,制定印发了《中共五华县司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扎实抓好整改落实。2023年3月31日,召开司法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领导班子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主动认领问题,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入剖析根源,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取得较好的效果;会后领导班子及成员严格抓好巡察整改,切实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确保问题条条整改、件件落实。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要求。为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工办,具体负责整改日常事务工作。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牵头抓总、靠前指挥,亲自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带头认领问题、主动整改落实;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发挥“头雁效应”,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各部门(直属单位)、基层司法所负责人切实承担整改具体责任。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组统一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各司其职、全局干部共同参与的“一盘棋”整改工作格局。
(三)细化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成效。在认真学习县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的基础上,逐条逐项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形成具体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表、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本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亲自加强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强化全过程跟踪督促,做到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巩固一项,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目前,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24个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四)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标本兼治。我局坚持将“当下改”和“长久治”有机统一,积极采取措施,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40项,以长效机制保障巩固整改成果。
二、盯住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策部署不深入
1.对“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党内重要政策法规传达学习不够全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进行修订完善,2023年3月24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贯彻《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意见》,深刻领会什么是“第一议题”制度、怎样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二是高度重视思想理论学习,制定司法局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传达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和党内重要政策法规的计划安排表,专题补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意见》等党内重要政策。
三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党内重要政策法规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精神,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落实党内监督。
2.对“党的思想政治教育不够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提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针对性,坚持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制定了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次,党组成员每人每年结合分管工作作重点发言不少于2次,发言后由其他2位党组成员谈心得。今年,已组织开展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
二是针对专题会上个别领导干部无故缺席的情况,经核实,个别干部到会场但因签到人数众多导致遗漏签到。通过主题教育充分认识开展主题教育的重大意义,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党支部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及党史列入学习计划,切实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开展常态化思想政治教育。
三是切实提高领导班子思想认识,要求专题民主生活会剖析不深入的领导班子成员(部分已调离或退休)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对各自出现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剖析,落实整改措施。
四是加大督学力度,政工办定期抽查领导干部学习笔记,督促干部职工按时按质完成学习任务。
3.对“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整改不彻底”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执行谈话提醒制度,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了书面检讨。
二是修订完善了《五华县司法局公职人员诉讼代理的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公职人员从事法律服务行为。
4.对“基层司法所业务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1)强化监管,切实提高一村一法律顾问履职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绩效考核运用,督促法律顾问正确履职。对全县法律顾问队伍进行整顿,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法律顾问进行了扣减工作经费、减少驻村数、调整撤换;同时要求对于在法律服务工作中履职不力的司法所负责人及驻村律师作表态发言,通过教育整顿传递从严管理信号;二是召开五华县驻村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暨业务培训会,及时向全体驻村律师通报巡察有关情况,对于在法律服务工作中“走过场”、台账管理混乱、工作日志记录不实等履职不力的司法所负责人及驻村律师,分别要求在会上进行表态发言,通过教育整顿传递从严管理信号;三是第一季度由分管领导带队到龙村、华城、安流、郭田等10多个镇进行了座谈调研及督促整改;四是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度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司法所签订责任书,建立制度规范台账、日志审核等工作;五是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普法进校园”系列活动的通知》(华普办〔2023〕3号),组织开展“百名律师进校园”普法讲座活动,今年以来,已开展普法讲座70多场次;六是修订完善《五华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督促法律顾问正确履职。
(2)多措并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一是3月21日组织了各司法所清理档案共369份,发现类似问题档案64份,现已完成整改64份;二是于3月3日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同时利用简报分析典型案例、学习推广工作经验,不断提升基层司法所业务人员的能力水平;三是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按规定时限进行打卡,县局社矫局加强每天信息化抽查核查并组织各司法所根据工作实际对辖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训诫教育活动或者走访谈话活动;3月22日,开展了教育学习活动;每日按不少于20%的比例开展信息化抽查,并做好了台账记录;四是做好档案规范化建设,谨防犯罪信息泄露,传达学习《关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的实施办法》,增强档案规范化意识,严格归档标准,实行专人负责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隐私,防止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犯罪信息和矫正档案等内容泄露。目前解矫归档封存的未成年社区矫正档案共计106份,仍在监管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14名。五是扎实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对社区矫正管理局的办公场所和办公用房进行升级改造,对接全省统一社区矫正一体化平台,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水平。
5.对“法律援助工作开展质量不高”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会议,强调工作纪律,对标对表完成整改任务。
二是对有关卷宗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同时对部分文书格式、编号方式等根据省厅规定文书进一步规范,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是通过庭审旁听、案件同行评查、当事人回访、办案机关评价等多种途径加强法援案件质量监管,组织全体律师库律师和全体法援工作人员学习《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广东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细则》等文件,推行法援案件办案规范化指引。
四是约谈了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承办律师,同时进行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水平。
五是制定《五华县法律援助中心案件质量评估细则(试行)》,强化案件质量审查,进一步细化接待、阅卷、会见、庭审、归档等各环节工作要求。
六是将法援中心档案调整至局五楼综合档案室,全部卷宗按照年份和受理编号进行重新排列归档,结合案件受理登记簿作为索引,做到案卷材料齐全、完整、规范。
自巡察整改以来,法援中心共召开专题会议2次,自查自纠卷宗6件,组织庭审旁听3次,案件同行评查5件,当事人回访1次,办案机关评价1次,组织全体法援律师学习文件3件,分管领导约谈法援部门负责人,约谈承办律师2名,组织法援人员业务培训2次,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档案整理归档五千多件。
6.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修订完善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建章立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共同部署,协同推进。
二是注重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领导机构,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局党组副书记主抓意识形态工作。
三是精神文明建设和中心工作相结合,持续开展平安建设和创文法治宣传活动,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提供法治保障。司法局大门宣传LED屏循环播放宪法宣传片、文明城市创建、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平安创建等知识,提升了辖区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的认同感和共建美好家园的归属感。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够严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不够有力
7.对“对下属单位监管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根据《五华县深入推进县直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华机编〔2020〕16号)文件精神,对规模较小,转制后难以正常运转或已无实际运转的单位,予以撤销或撤并。2021年11月23日县委编制委员会同意撤销广东长乐律师事务所事业单位建制,但由于工作不到位,单位改制后未及时做好与广东长乐律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原始凭证等档案材料交接。2023年4月14日我局书面要求广东长乐律师事务所将2019年1月至2022年4月财务原始凭证交至装备财务股,时任长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称原始凭证不慎遗失,无法按规定提交。
二是2023年4月4日,我局组织律管股、装财股等相关股室及分管领导认真学习了《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强化了责任意识。今后加强对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等方面的指导、监督,杜绝再次发生此类情况。
8.对“普法宣传项目及费用支出把关不严格”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加强验收和审批双把关,严格认真对待普法宣传项目制作前、中、后各个环节的管理。制作和安装过程中,派专人参与监管,针对户外广告等造价较高的宣传项目,要求由相关部门共同参与验收,杜绝因工作人员粗心大意而造成的物资数量和物资尺寸错漏问题。在报账验收环节,多重审核,层层把关,着重检查报账资料的真实性,确保事账相符。
9.对“部分修缮工程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组织装财股和相关股室的工作人员学习《采购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涉及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同时,经过局务会集体研究讨论,全体班子成员表决通过修缮工程、宣传广告、印刷、其他办公用品等项目费用操作流程及报账资料。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修缮工程项目管理,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建;认真对待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确保按照设计完成项目建设;严把验收关、结算关,针对复杂性、专业性较高的工程项目,必要时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验收。
10.对“违规慰问扶贫村村干部”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经核实确认违规慰问扶贫村村干部后,我局工作人员到梅林镇相关村委沟通慰问金等违规金额退回事项。违规慰问金已全额退回,上缴国库。
11.对“发放驻村干部补助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经核实,驻村干部领取的是880元的驻村补贴,根据《五华县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驻镇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九点规定:驻村发生的差旅费、驻村伙食费按每人每月880元的标准包干使用。经县委组织部组织一室解释,每月880元是包干报销驻村人员的差旅费和驻村伙食费,不属于全脱产,并非按照40元/工作日核准。驻村干部领取了880元的驻村补贴,也可以工作误餐造误餐补助,故不属于重复造误餐,不需要退回误餐补助。经核实,两位驻村干部存在重复报销误餐情况。目前,重复报销款项已全额退回,上缴国库。
二是将继续加大误餐补助的报账审核力度,自2022年起指定专人对误餐补助签领表的造表时间、补助事由等内容进行审核,进一步规范误餐补助报账流程。
12.对“部分固定资产登记有遗漏”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经核实,藤椅、会议室投影仪桌和录音电话机等物品单位价值均在1000元以内,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不记入固定资产。
车辆识别道闸系统、落地柜、海康威视高清枪头、陈列监控硬盘和监控交换机均已补记入固定资产。今后将继续加强资产管理,及时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管理,杜绝固定资产流失。
13.对“公车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严格执行公车定点修理、定点保险管理。我局已与五华县定点汽修厂签订了定点维修合同,车险均在定点保险公司购买。
二是驾驶员有时提前一天接到出行任务,为了确保车辆返回,未与办公室沟通,存在提前补充出行车辆油量的行为,为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做到未审批不动车,按时交车。
14.对“工会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健全工会职能,工会委员会3月28日组织工会成员学习《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工会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严格执行现金缴纳会费。
二是规范工会财务管理,修订完善了《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建设有偏差,基层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15.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力,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清单》,进一步加强了对重大决策廉政风险防控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决策失误。
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力,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定,凡是“三重一大”研究事项均由党组会议决策,严格执行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度。
三是强化制度推动力,加强“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一事一议、逐项表决”决策程序。对以往不符合“一事一议、逐项表决”决策程序的情况已进行自查自纠,杜绝以后类似情况发生。
16.对“党组织建设不够重视,党内选举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学习,统一思想。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深刻地理解《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规范基层党组织选举,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是加强对支部党员参会管理。严格审核不计应到会数人员,防止将退休党员简单归纳到不计到会数五类人员的情况。
三是强化组织设置,优化支部建设。对局机关4个党支部的进行优化,保留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撤销第四党支部,第三党支部更名为五华县司法局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离退休干部党员纳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管理,同时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组织生活,进一步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促进局机关党建工作有效开展。目前,司法局党总支及下设各支部均严格按照两推程序组织选举工作,目前换届选举已全部完成,选优配齐了党支部班子,进一步提高各党支部的战斗力。
17.对“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专人专本记录专柜放置,严格落实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工作,避免出现丢失情况。
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格式,记录人员再学习党组会议记录格式,记录完毕后及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会议内容结尾进行签阅,杜绝党组会议记录留白等现象。
18.对“制定机关制度及相关规定不够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
整改过程:
一是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着力提升管理水平。修订完善了《机关制度汇编》,将《“第一议题”学习制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纳入制度汇编。
二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将党小组会议制度内容纳入《“三会一课”制度》。
19.对“个别党员干部组织纪律观念淡薄”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加强党员组织纪律观念。3月24日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大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作风建设作了部署,5月份召开全县司法行政干部职工大会,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同时在党组会和每周学习例会上传达学习廉政教育“每月一案例”。
二是充分运用谈话提醒制度,局主要负责人对相关进行了提醒谈话并责令其向局党组作了书面检讨。
20.对“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不够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不断提升组工干部业务水平。组织组工干部认真学习人事政策相关业务知识,在周学习例会重新传达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工作条例,不断规范干部任免发文、台账资料。
二是严格执行岗位聘用制度,按岗位设置聘岗,杜绝再次出现超职数聘用干部现象;针对巡察指出的司法所人员不足问题,我们加大了司法所人员配备力度,重新选派3名干部,新招录2名公务员充实基层司法所,并提拔任用6名干部为司法所所长或副所长,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司法所队伍建设,目前14个所均保证有2名正式干部,其余2个所也将在新录用公务员报到后配齐,有效保证了基层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针对公证处停办业务问题,今年新招录2名工作人员充实到公证处,并按程序进行培养,力争尽快恢复开展公证业务。
三是规范档案管理,重新梳理干部人事档案,对缺少毕业证书、党籍材料有瑕疵的档案进行完善补充;严格按《关于五华县加强编外合同制人员管理的通知》(华人社字〔2022〕4号)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整理编外合同制人员档案资料,实行一人一档,在后续过程逐渐完善规范编外合同制人员档案。
四是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由分管领导在学习例会重新传达学习请销假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请销假管理。
五是履行申请报备手续,从本单位下属单位中抽借调干部,已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抽借调人员管理工作的办法》的通知要求,向县委组织部备案。
21.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支部党员大会都是按照流程进行逐一讨论,分开表决,但党务工作者业务不熟悉,存在会议记录不规范情况。下一步将不断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学习能力,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使其熟悉发展党员的业务。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杜绝再次出现“推荐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接收为预备党员会议时未进行逐一讨论、分开表决”现象发生。
22.对“党费收缴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完善党建基础性工作制度,不断促进党费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由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向党组织缴纳党费。
23.对“党务政务公开栏更新不及时”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进一步规范党务公开工作,由专人负责,对党组文件、党费收缴公开、干部任免等资料做到及时更新。
(四)整改责任不够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
24.对“‘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统一规范会议记录,提升党务工作者业务能力。
二是加强离退休干部管理,专门成立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全部离退休干部党员纳入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管理,选优选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班子,开展多形式的“三会一课”活动。
三是重新修订《“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对部分党员因故不能参加“三会一课”的,登记缺席原因。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努力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的问题还需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抓好整改落实。下一步,我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重大契机,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着力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及时跟进学习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认真细致做好大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系列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加强党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统揽全局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二)全力抓好巡察整改后续工作。坚持以鲜明的政治立场、严肃的政治态度、高度的政治自觉,逐项梳理、逐项完成巡察整改目标任务,确保反馈问题逐条逐项整改到位、落实到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巩固好、运用好、坚持好巡察成果,保持工作连续性实效性,持续改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着力构建工作长效常态机制。加强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紧扣务实管用标准,查找梳理制度空白和短板,把解决问题和建章立制统筹起来,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真正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的成果运用好、巩固好、发展好。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3--4321230;邮政地址:五华县水寨镇公园路81号;电子邮箱:mzwhzgb@163.com。
中共五华县司法局党组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