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至2020年9月,县委机动巡察第二组对梅林镇福新村等12个村(社区)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0年11月上旬,县委巡察组向我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切实抓紧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迅速部署,统一认识。按照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彻底整改、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我镇共召开2次党委(扩大)会议、1次专题整改推进会、3场全镇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会议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制定并下发《中共梅林镇党委关于落实县委机动巡察第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紧盯巡察反馈的五大方面19个问题,建立整改台账,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人抓。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邓清华书记为组长负总责,各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各负其责,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责任,牵头抓好分管领域和所驻村居的整改工作。
(三)细化措施,明确任务。制定《中共梅林镇党委关于落实县委机动巡察第二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将整改任务具体落实到党政办、组织办、经济办、规建办、民政办等镇属相关部门和各村(居)党组织,各项整改措施均由分管的镇党政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整改进度实行清单式管理。
(四)完善机制,狠抓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成果导向相统一,根据镇村实际,针对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挖细究,补齐短板漏洞,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扎实运用好巡察成果。
二、盯住巡察发现的问题,逐项逐条真改实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第一方面问题: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够到位
(一)对“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梅林镇村(社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决策部署工作制度》,印发各村(社区)对照执行。各村(社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决策部署情况已列入镇对村(社区)年度考核项目。进行专门检查督促1次,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能严格执行上述制度,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及决策部署。
二是在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人口普查、危房改造等工作方面,镇分管领导和镇属部门负责人到村加强指导督促,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编制规划方案,确保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镇纪委将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人口普查、危房改造等工作情况列入监督重点领域,着重发现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和决策部署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村(社区)及其党员干部,至目前尚无相应问题线索。
(二)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梅林镇村(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制度实施细则》、《梅林镇村(社区)党组织“两学一做”制度实施细则》,印发各村(社区)贯彻执行。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能严格执行上述两项实施细则和镇党委制订的2020年度“两学一做”实施方案及学习计划,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各村(社区)能依托“三会一课”,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组织党员干部联系本村(社区)实际,通过集体理论学习、外出参观学习、座谈交流学习等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充分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动员党员干部在党的理论指导下积极参与本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教育基金等工作,切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镇党政班子成员对所驻村(社区)党组织的理论学习教育实行包村负责制,指导督促各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理论学习教育活动,对党的理论真正学懂弄通做实。同时,镇组织办对各村(社区)党组织十九大以来的“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进行专题检查1次,现场指出存在的问题并限期整改,现已整改完成,未再次出现对党的理论学习流于形式的问题。
三是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森林防火等方面,坚持党领导一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持续加强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践行党的思想理论。
(三)对“‘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大额经济支出未经村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梅林镇村(社区)“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印发各村(社区)贯彻执行,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各村(社区)能严格执行上述实施细则,同时镇财政部门也切实加强了对各村(社区)重大事项的资金支付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四议两公开”制度的资金支付坚决不予审核通过,未再出现大额经济支出未经村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的问题。
二是对巡察指出的梅北村、梅东村、梅林社区、新塘村、宣优村等5村7笔大额经济支出未经村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的问题:由镇分管财政领导对5个村(社区)的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约谈,约谈明确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等规章制度,大额经济支出必须经村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禁止再次发生大额经济支出未经村民(居民)代表大会决议的情况,否则一律移送镇纪委处理。
第二方面问题: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
(一)对“党组织内部运转不畅,‘补台’意识不强,工作中各行其是,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梅林镇基层党建三年行动方案》,印发各村(社区)贯彻执行。各村(社区)党组织能严格执行新修订方案,切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切实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认可度。
二是对巡察指出的宣优村2018年村委与支委分开地点办公、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主任未实现“一肩挑”等的问题: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宣优村于2021年1月顺利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实现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主任一肩挑,新一届村“两委”干部合署办公、团结协作、凝聚力强,交叉任职率100%。
(二)对“部分村‘两委’干部群众认可度不高”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梅林镇基层党建三年行动方案》,印发各村(社区)贯彻执行。各村(社区)党组织能严格执行新修订方案,切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切实加强对村“两委”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认可度。
二是对年度测评群众满意度不到60%的村干部由镇纪委约谈其本人及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020年度无此类人员。
三是对巡察指出的宣优村“两委”有四名干部综合评价不称职率高达43%的问题:在镇党委政府的指导下,宣优村于2021年1月顺利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选优配强了新一届村“两委”干部,群众认可度高。
(三)对“部分村(社区)议事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梅林镇村(社区)“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和《梅林镇村(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实施细则》,印发各村(社区)贯彻执行,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镇财政部门、组织部门切实加强了对各村(社区)重大事项的审核把关,对不符合议事规则的事项坚决不予审核通过,同时进行联合专项督查1次,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能严格执行上述两项议事制度实施细则,未再出现议事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四)对“党组织活动有偿化”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梅林镇村(社区)党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管理制度实施细则》,印发各村(社区)贯彻执行。各村(社区)党组织能严格执行实施细则,通过学习会、座谈会等切实加强对年老党员、外出党员学习教育管理,动员党员参与本村(社区)人居环境整治、脱贫攻坚、教育基金等工作,切实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二是对巡察指出招田村2017年4月15日支部会存在发放会议费的问题:该村已将违规发放的会议费2130元全额退缴至该村村账。镇分管组织的领导对该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约谈,约谈明确要求不得再次出现发放会议费等党组织活动有偿化的情况,否则给予相应处理。
(五)对“发展党员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梅林镇村(社区)党组织党员发展流程及规范》,印发各村(社区)贯彻执行,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各村(社区)党组织能严格执行新修订流程及规范,切实依照流程及规范发展党员,未再出现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二是镇组织部门坚持发展党员“村培镇管”制度,严格按照16字总要求和5个阶段25项流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切实加强了对村(社区)党组织发展党员材料的审核,对不符合党员发展流程及规范的材料特别是不规范的会议记录坚决不予审核通过,同时进行专项自查自纠1次,未再出现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三是对巡察指出的宣优村、梅北村、招田村、梅南村等4个村发展党员问题,镇组织部门约谈宣优村、梅北村、招田村、梅南村党组织书记,约谈指出了所犯错误并对约谈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根据问题性质和时间跨度:镇党委于2020年6月依法依规取消宣优村彭乃建党员资格;保留梅北村古宁开党员资格,对其吸收、转正时期的时任梅北村党组织书记张广荣、张金昌全镇通报批评并向镇党委作出深刻书面检讨,严禁再次发生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镇组织部门对宣优村党员彭丽燕和彭玲、招田村党员徐建云、梅南村党员古想锋、梅北村党员张家栋等5人的党员身份进行了重新审核,未发现党员自身的违纪违规问题,上述5人的党员身份予以保留,同时在约谈中明确要求4个村党组织书记在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过程中,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如实规范做好会议记录,严禁再次出现不如实记录、“批量”表决、表决与决议内容不一致、记录不规范缺项漏项、党员信息记录模糊等问题,否则一律从严追究党组织第一责任人责任。
(六)对“党费收缴不力”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制定《梅林镇村(社区)党组织党费收缴制度》,印发各村(社区)贯彻执行,压实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各村(社区)党组织能严格执行制度,加强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费交纳管理,未再出现党费收缴不力的问题。
二是镇组织部门切实加强了对各村(社区)党组织党费收缴的检查审核,进行专项检查1次,督促各村(社区)持续严格执行《梅林镇村(社区)党组织党费收缴制度》,未再出现党费收缴不力的问题。
三是对巡察指出的梅林村、梅北村、招田村、三乐村、梅南村等5个村党费收缴问题:个别未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予以补缴党费,至目前累计补缴党费3237元;梅南村未上交组织的2017-2019年度党费1171.7元已上缴组织。
第三方面问题:“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对“‘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部分村对支部大会应到会人数理解存在偏差”“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梅林镇村(社区)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印发各村(社区)贯彻执行。镇组织部门召集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社区)组长到镇党校进行“三会一课”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印发“三会一课”规范流程、到会人数说明、会议记录参考模板等学习资料,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开展时间及流程、到会人数要求、会议记录规范标准等。同时镇组织部门进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1次,各村(社区)党组织能严格执行实施细则,未再出现“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到会人数理解偏差、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二是对巡察指出的新塘村、梅林村、华光村等3个村部分党小组未召开党小组会问题和大部分村(社区)未召开2020年第二季度支部大会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时间跨度,镇组织部门约谈了新塘村、梅林村、华光村党组织书记,约谈明确了3个村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必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并督促下设党小组依规按时召开党小组会,严禁再次出现党小组未按规定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在镇组织部门指导督促下,各村(社区)均召开了因新冠疫情防控而延迟的第二季度支部大会。
(二)对“部分村对支部大会应到会人数理解存在偏差”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梅林镇村(社区)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印发各村(社区)贯彻执行。
二是镇组织部门召集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社区)组长到镇党校进行“三会一课”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印发“三会一课”规范流程、到会人数说明、会议记录参考模板等学习资料,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开展时间及流程、到会人数要求、会议记录规范标准等。同时镇组织部门进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1次,各村(社区)党组织能严格执行实施细则,未再出现“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到会人数理解偏差、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三是对巡察指出的福新村、梅北村等2个村支部大会应到会人数理解存在偏差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时间跨度,镇组织部门约谈了福新村、梅北村党组织书记,约谈明确了2个村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必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必须认真学习印发的“三会一课”到会人数说明,严禁再次出现支部大会应到会人数理解偏差的情况,否则从严追究党组织书记责任。镇组织部门加强了对各村(社区)“三会一课”材料特别是支部大会会议记录等材料的审核,凡不符合规定材料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三)对“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梅林镇村(社区)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印发各村(社区)贯彻执行。
二是镇组织部门召集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驻村(社区)组长到镇党校进行“三会一课”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印发“三会一课”规范流程、到会人数说明、会议记录参考模板等学习资料,进一步明确“三会一课”开展时间及流程、到会人数要求、会议记录规范标准等。同时镇组织部门进行“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1次,各村(社区)党组织能严格执行实施细则,未再出现“三会一课”制度不落实、到会人数理解偏差、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三是对巡察指出的梅林社区、新塘村、招田村、三乐村、梅南村等5个村(社区)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根据问题性质和时间跨度,镇组织部门约谈了梅林社区、新塘村、招田村、三乐村、梅南村党组织书记,约谈明确了5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必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必须认真学习印发的“三会一课” 会议记录参考模板,严禁再次出现会议记录不规范的情况,否则从严追究党组织书记责任。镇组织部门加强了对各村(社区)“三会一课”材料特别是支部大会会议记录等材料的审核,凡不符合规定材料一律不予审核通过。
第四方面问题:资金使用和项目监管不规范,廉政风险突出
(一)对“违规发放补助”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梅林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各村(社区)贯彻执行。
二是镇财政部门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账员进行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明确流程规范、手续材料等要求。同时镇财政部门持续加强对各村(社区)单据、票据、报账佐证材料等的审核把关,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通过,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镇纪委处理;进行村(社区)账务专项检查1次,各村(社区)党组织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未再出现违规发放补助、财务管理不规范、报账手续不完善、执行政策搞变通、报账单据签名笔迹相同等的问题。
三是对巡察指出的华光村、梅东村、梅林社区、梅南村、梅北村等5村(社区)5笔违规发放补助的问题:镇财政部门约谈华光村、梅东村、梅林社区、梅南村、梅北村党组织书记,约谈明确了5个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再次出现违规发放补助的情况,否则从严追究党组织书记责任。5笔违规发放补助问题均已退缴至相应村(社区)公账内,合计退款5400元。
(二)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梅林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各村(社区)贯彻执行。
二是镇财政部门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账员进行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明确流程规范、手续材料等要求。同时镇财政部门持续加强对各村(社区)单据、票据、报账佐证材料等的审核把关,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通过,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镇纪委处理;进行村(社区)账务专项检查1次,各村(社区)党组织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未再出现违规发放补助、财务管理不规范、报账手续不完善、执行政策搞变通、报账单据签名笔迹相同等的问题。
三是对巡察指出的梅东村、梅林村、三乐村、招田村、福新村等5村13笔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镇财政部门约谈梅东村、梅林村、三乐村、招田村、福新村党组织书记,约谈明确了5个村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从经营单位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为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必须内容填写完整并盖有开票单位的公章或发票专用章,向农户购买、租用物品、劳务用品等需要使用财政局统一印制的现金支付凭证,严禁再次出现财务管理不规范的情况,否则从严追究党组织书记责任。根据问题性质和时间跨度,13笔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均已依法依规整改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开发票、补充协议书、完善日期等,合计退缴1020元至相应村公账内,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三)对“报账手续不完善”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梅林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各村(社区)贯彻执行。
二是镇财政部门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账员进行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明确流程规范、手续材料等要求。同时镇财政部门持续加强对各村(社区)单据、票据、报账佐证材料等的审核把关,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通过,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镇纪委处理;进行村(社区)账务专项检查1次,各村(社区)党组织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未再出现违规发放补助、财务管理不规范、报账手续不完善、执行政策搞变通、报账单据签名笔迹相同等的问题。
三是对巡察指出的黄沙村、梅北村、梅东村、宣优村、新塘村、招田村等6村18笔报账手续不完善的问题:镇财政部门约谈黄沙村、梅北村、梅东村、宣优村、新塘村、招田村党组织书记,约谈明确了6个村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再次出现报账手续不完善的情况,否则从严追究党组织书记责任。根据问题性质和时间跨度,18笔报账手续不完善问题均已依法依规整改完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开发票、补充合同和预决算书、验收报告、完善日期等,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四)对“执行政策搞变通”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梅林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各村(社区)贯彻执行。
二是镇财政部门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账员进行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明确流程规范、手续材料等要求。同时镇财政部门持续加强对各村(社区)单据、票据、报账佐证材料等的审核把关,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通过,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镇纪委处理;进行村(社区)账务专项检查1次,各村(社区)党组织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未再出现违规发放补助、财务管理不规范、报账手续不完善、执行政策搞变通、报账单据签名笔迹相同等的问题。
三是对巡察指出的梅南村、福新村、华光村、梅北村等4村6项执行政策搞变通的问题:镇财政部门约谈梅南村、福新村、华光村、梅北村党组织书记,约谈明确了4个村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经济支出先支出后决议,严禁接驳会议记录,严禁再次出现搞变通的情况,否则从严追究党组织书记责任。根据问题性质和时间跨度,6项报账手续不完善问题均已依法依规整改完善,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五)对“报账单据签名笔迹相同”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完善《梅林镇村(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印发各村(社区)贯彻执行。
二是镇财政部门组织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账员进行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明确流程规范、手续材料等要求。同时镇财政部门持续加强对各村(社区)单据、票据、报账佐证材料等的审核把关,凡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审批通过,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镇纪委处理;进行村(社区)账务专项检查1次,各村(社区)党组织能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未再出现违规发放补助、财务管理不规范、报账手续不完善、执行政策搞变通、报账单据签名笔迹相同等的问题。
三是对巡察指出的梅东村、梅林村、新塘村、招田村等4村6笔报账单据签名笔迹相同的问题:镇财政部门约谈梅东村、梅林村、新塘村、招田村党组织书记,约谈明确了4个村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禁再次出现报账单据签名笔迹相同的情况,否则从严追究党组织书记责任。根据问题性质和时间跨度,6笔报账单据签名笔迹相同问题均已依法依规整改完善,相关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查处。
第五方面问题:落实危房改造、低保等政策不严不实
(一)对“村‘两委’干部优亲厚友让亲属领取惠农资金”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未完成整改,正在推进,预计2021年5月底前完成
整改过程:
一是镇规建办从严从实对涉农惠民资金进行审核把关,未再次出现上级资金被违规违法领取的问题。
二是对巡察指出的招田村徐高创涉嫌违规领取2015年度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经镇规建办核实,徐高创为招田村原党支部书记徐高明亲弟,其长期外出且不符合申领2015年度危房改造补助政策,镇规建办正在追回被徐高创违规领取的2015年度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8500元,预计2021年5月底前追回此笔资金。鉴于招田村原党支部书记徐高明已于2017年1月亡故,不再追究其责任。
(二)对“村‘两委’干部在落实惠农政策上工作失职”的整改情况
整改状态: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整改过程:
一是镇规建办、民政办等民生领域部门从严从实对涉农惠民资金进行审核把关,未再次出现上级资金被违规违法领取的问题。
二是对巡察指出的宣优村汤环英涉嫌违规领取2014年度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经镇规建办核实,汤环英2014年时因家庭困难无房居住,经时任宣优村“两委”干部调查核实确系符合危房改造政策,故不属于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行为。
三是对巡察指出的三乐村廖林远、招田村徐丽丽、梅东村宋尽兰涉嫌违规领取低保金的问题,镇民政部门经核实,于2020年8月取消三乐村廖林远家庭的低保待遇;于2020年7月取消招田村徐丽丽的低保待遇;于2020年7月取消梅东村宋尽兰的低保待遇,同时对三乐村、招田村、梅东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口头批评教育。
三、坚持标本兼治,深化巡察整改,确保全镇风清气正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我镇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目前取得的成效只是初步的,还有不少需要重视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组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长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确保全镇风清气正。
(一)强化责任担当,始终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我镇党委将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坚决真抓实改,巩固好、运用好、发展好巡察成果。
(二)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我镇党委将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以问题为导向,紧盯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将整改往深处进一步推进,高质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我镇党委将深挖细究、举一反三,根据镇村实际,注重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建章立制、补齐短板,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我镇党委将以这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把整改成果转化成为推动全镇发展的动力,推动全镇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53-4601998;邮政信箱:五华县梅林镇兴梅北路30号;邮政编码:514445;电子邮箱:whml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