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梅州市纪委监委   时间:2019-07-15 09:28:20   浏览: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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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4大方面19种具体问题表现,精准监督执纪问责。2019年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为强化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蕉岭县城综局执法大队副大队长汤启明在整治违法建筑工作中,未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推进不力的问题

2016年11月起,汤启明作为片区监管负责人,在对蕉岭某公司违规改变土地用途等项目监管过程中,只是对违规施工项目口头制止和发出《立即停止施工通知书》,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和跟踪落实,任由违规项目继续施工,监管流于形式,造成该项目违规建成别墅、商铺和地面一层架空层停车场。2019年5月,汤启明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二、平远县大柘镇坝头村在扶贫领域入户核查工作中走过场、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平远县大柘镇挂村工作组长张政、镇社会保障事务办干部谢秀华、凌美兰和坝头村“两委”干部余冬梅、余伟雄、余仕勇在组织开展扶贫领域入户核查工作中,责任意识淡薄、作风不深入、工作走过场,核查工作浮于形式,导致公职人员余某丹、余某媛二人在2016年7月至2018年12月长时间违规领取低保金合计人民币5580.5元,造成国家财产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6月,张政、余冬梅、余伟雄、余仕勇等四人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谢秀华、凌美兰被诫勉谈话。

三、丰顺县汤西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吴志勇在查处“两违”建筑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

2017年4月,汤西镇国土资源所负责人吴志勇发现辖区内存在“两违”施工行为,发出责令停工通知,但未督促跟进,未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查处,监管流于形式,导致“两违”项目继续建设,至同年9月,汤西镇辖区内“两违”建筑项目增加至26宗。近期,吴志勇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四、五华县棉洋镇平安村支部书记谢天扬、村委会主任谢永强在组织、落实和推进辖区“两美”环境整治工作中,督促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2018年11月14日,棉洋镇平安村被五华新闻媒体曝光普遍存在垃圾乱扔、卫生环境恶劣的现象。12月19日,棉洋镇党委政府召开建设和谐洁净新棉洋誓师大会后,平安村虽有布置该村环境整治工作,但督促落实环境整治流于形式,甚至在县委多次督办下仍然行动缓慢,成效不大。2019年3月至4月期间,五华县纪委对棉洋镇平安村“两美行动”存在的问题多次进行暗访,发现平安村对去年被五华县电视台多次曝光的卫生问题无改善、无整改,村级卫生环境较差,三清三拆工作无任何进展。棉洋镇平安村在“两美行动”中,只是象征性召开会议列出行动清单,没有落实具体负责人,在县委多次督办下敷衍整改、表面整改,没有严格按照行动方案抓落实。2019年5月,谢天扬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谢永强被诫勉谈话并作出深刻检讨。

五、梅县区梅西镇崇化村委干部在村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工作严重疏忽的问题

2014年5月,时任崇化村党支部书记赖国新、村委委员吴文贤,在落实群众申请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过程中,对上级政策理解认识不到位,对材料把关不严,审核流于形式,未严格履职尽责,将不符合“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资金”条件的村民张某祥纳入补助人员,致使该村民违规领取了共计1.5万元的“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补助资金”,造成国家经济损失和不良社会影响。近期,赖国新、吴文贤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典型问题,有的干部存在工作流于形式,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有的落实工作不到位、作风不深入,对眼皮底下的不法行为视而不见,任由其滋长蔓延;有的地方和部门利益至上,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这些问题的发生,从本质上看,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作祟,相关部门必须给予高度重视。有关党员干部被严肃查处,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出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我市细化的4大方面19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表现,拿出切实有效的整治措施,加强日常监督、认真对照检查、全面自查自纠、坚决纠正整改,确保出实效见真章,持续推动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