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你们是不是正在调查我村的陈某,我有重要情况向纪委反映......”6月8日上午11时,一位老大姐拿着相关资料,情绪激动地找到了正在潭下镇某村村委摸查取证的办案人员。
“要是不跟你们反映,我吃不下睡不着。”
“大姐,别急,我们慢慢说。”接过张某的身份证后,办案干部张少军为她递上一杯水,安抚道。
原来,张某是该村低保户,2012年时,该村“两委”干部陈某帮她申请了当年度的危房改造补助款,直到前几天,陈某才送回补助款1万元,并让她对可能会上门调查的办案人员隐瞒实情,谎称该款项2013年就拿到了。
“这笔钱我不知道怎么办,如果帮他隐瞒了,我心里不安,也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人跟我一样被骗了的,希望调查组也帮帮他们。”张某说完,把用信封装着的厚厚一沓现金轻轻的放在桌上。
“大姐,非常感谢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根据我们前期在扶贫办拿到的资料,您是符合危房改造补助条件的,所以这笔钱早该属于您的。另外,您反映的情况很及时,我们一定会逐个核实,给大家一个公平公正的交代。”调查组翻阅前期已经调查取证到的名单资料后,一边详细做好笔录,一边诚恳的解释,打消她的顾虑。
当天,调查组集体研判后,决定采取县镇协作办案机制,联合镇纪委,兵分三路。一路与张某说的有关证人进行谈话取证,了解更多情况;一路根据2012年登记的危房改造户信息,逐一核查;一路根据前期取证到的资料,用惠民信息平台筛查该村村干部包括陈某等人的信息,并到镇扶贫办和村建部门进一步比对核实。
随着调查取证工作的不断深入,其他问题线索逐渐浮出水面。
经查实,2010年至2012年,陈某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将张某的1万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占为己有,以及以其妻子名义申请补助款1万元归其个人使用。另外陈某和该村其他村两委干部还违规收受了多名补助对象的“感谢费”合计1.88万元问题。2021年7月,陈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相关人员均受到相应处分。
“群众的担忧正是我们的关切。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和一线工作法,有了问题及时追踪,发现线索快查快结,坚决惩治‘蝇贪’,让群众真切感受到纪检监察就在身边,才能当好守护群众利益的‘答卷人’。”调查组组长刘彪感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