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纪委监委:紧盯“三重一大” 事项做实监督
来源:五华县纪委监委   时间:2021-04-01 09:34:43   浏览:216  
【字体:  打印

“针对研究聘请‘村账镇代理’专职会计事项中,由各镇自行聘请村账会计这一议题,派驻组持否定意见。”2020年7月,在五华县财政局党组的“三重一大”事项会上,一项临时加入的议题被参会的派驻组负责人紧急“叫停”。

原来,从近年查处的大案小案中分析发现,自2013年五华县实行“村账镇代理”后,多数镇先后聘请了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承办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记账,但由于事务所管理不规范、管辖的记账人员业务素质不高以及人员变动频繁等多方面原因,导致出现财务凭证审核不严、只管记账不顾质量、村级财务问题频发等问题。为改变这种状况,五华县财政局党组提出了不再聘请第三方管理村账,由各镇自行聘请村账会计这一重大决策。

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在深入研讨后,从党风廉政建设角度考虑,强调当前加强对农村财务监管是重中之重,但若由各镇自行聘请村账会计,那聘请的会计跟聘请方之间的“裙带关系”和“近亲繁殖”,极易形成镇村两级家族式腐败窝案,如安流镇党委原书记刘某松的案发就是深刻教训。为斩断裙带利益链,该组在会上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县财政局督导各镇,要充分结合岗位职责要求,联合县人社局对外公开招考“村账镇代理”专职会计人员,并督促加快出台新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

会后,该意见建议被采纳。2020年11月,县财政局出台了《五华县农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全县各镇不再聘请第三方管理村账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等。并于同年12月对外公开招录了35名专职会计人员,由各镇政府负责日常管理、培训上岗和绩效考核,进一步防控农村财务风险。

今年来,共发现“三重一大”事项存在问题38个,提出意见建议66条,否定13条,督促完善40项涉及“三重一大”制度......对违规问题“说不”、对存疑事项“叫停”,这是五华县纪委监委各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和各镇纪委发挥“贴身”监督的优势、抓好“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的常规动作。

据悉,五华县各派驻(出)机构和各镇纪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在全面了解监督单位职能职责和权力运行特点规律的基础上,重点从事前报备、事中聚焦、事后跟踪三个环节对归口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管。

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各镇纪委重点通过“三步骤”落实落细对“三重一大”事项的闭环监督。首先,严格决策程序。督促监督单位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的有关要求,明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和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其次,严肃监督流程。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目录报备制度,要求至少提前1天将涉及“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召开时间、议题等有关材料报送纪检监察组或镇纪委。同时,参加归口监督单位的“三重一大”会议,重点看“三重一大”事项有无个人说了算和临时动议;对选人用人有无任人唯亲或带病提拔;对重大工程项目有无公开招投标;对大额资金使用是否合法合规等。最后,严抓督查问效。要求归口监督单位会后按时报送“三重一大”事项备案资料、会议记录复印件以及决策执行情况的书面报告。并督促按照实际情况,及时完善包括事项范围、大额资金开支额度、决策程序等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倒逼从制度上堵塞廉政风险点。另对“三重一大”事项出现轻微问题的,及时约谈提醒和督促整改,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责任。

“‘三重一大’事项涉及财权、事权和干部使用,是基层党组织权力的集中点,通过建立‘三重一大’事项目录报备制度、列席参加班子会议、加强项目跟踪督查等系列举措,切实做细做实事前、事中、事后的再监督再检查。”五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围绕提升“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效能,做到日常监督从严、常在、常态,管住“关键少数”,管好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管到关键处,不断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